武汉市蔡甸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流程图
蔡甸区招商引资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统筹招商总过程。2018 年 9 月,区政府制定了《蔡甸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制度》,是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政策出台后,区政府正式制定的规范性指导招商引资的文件,成立了蔡甸区招商引资项目会商预审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商务(招商)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供电公司、区公安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商务(招商)局牵头负责项目会商预审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及有关日常工作。同时,区商务(招商)局在环渤海、珠三角、长三角有三个招商小分队。
一、项目信息研判:
项目接洽单位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后报区商务局(招商局)进行项目初审:
1.是否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
2.是否符合最低准入标准,判断是供地还是引导企业租赁厂房。
二、项目洽谈:
区商务局(招商局)初审后,按照项目所属产业类别确定项目主谈单位,报分管招商副区长后,移交招商主体单位,招商主体单位会同区商务局(招商局)开展对接、 洽谈。
三、项目考察:
项目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商主体会同区商务局(招商局),邀请有关区领导,街乡(开发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企业现状和拟投资项目情况。
四、项目会商预审:
对考察后属意向引进的项目,根据项目产业类别、投资额度、重要程度等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项目会商预审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会商预审,预审内容包括核心政策制定、项目选址、用地规模等,招商主体根据会商预审情况草拟协议。
五、项目上会决策:
由招商主体组织材料,分管区领导签批后,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重大项目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内容包括准入、核心政策制定、项目选址、用地规模等。
六、项目签约:
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委常委会讨论决策的项目,由招商主体完善投资协议,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查,经区长同意后组织签约。
七、项目开工投产服务:
项目签约后,由区商务局(招商局)转交招商主体和项目落户地,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全程代办,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协调服务。